龙文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龙文区(古属漳州府龙溪县)福建省漳州市核心城区之一,国家级生态文明区 、全国文明城市,是福建著名的侨乡之一,是闽东南重要的物质集散地,漳州市新兴商贸中心,素以“鱼米花果之乡”著称,1996年,经国务院批准龙海市步文镇(除梧浦、长洲两村外),郭坑镇成立漳州市龙文区,西邻芗城区,东邻漳州台商投资区,南邻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海市,北邻长泰县,华安县。规划中的漳州军民两用机场位于龙文区内,厦漳城际轨道、厦漳滨江大道将贯穿龙文区。漳州市龙文区努力打造“行政商务金融中心、现代物流基地、总部经济聚集区、先进制造业密集区和休闲旅游目的地”五个功能区域,全力构建“田园都市、生态之城”示范区。区内形成了漳州碧湖万达广场商业圈、明发广场商业圈以及万嘉世贸广场等多个商业圈。龙文区作为漳州新兴商贸中心还拥有华美达酒店、融信皇冠假日酒店等4所五星级酒店。2012年,龙文区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全区人均GDP高达67695元,是人均GDP突破1万美元的县区,2013年实现财政收入27.7041亿元。1996年5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漳州市龙文区;1997年元月1日,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正式挂牌成立,直属漳州市人民政府管辖。